金上安土,門中耗散。
卯酉為門戶,凡卯酉上見戊己土,為隔間之病,謂門不通,有黤散焉。
102.
五行太過,復為怯敗之根宗。
命中五行求其中和,平衡,太過與不及,均屬不美
103
三命建元,推詳強弱之正道。
凡命要均平,不可太過不及,升降之氣,不要衰旺,故曰元有本也,正道也,各得其正也。
104.
八方之卦,能推陰女盛衰。
八卦推婦女之象,乾者,陽也,主父,公。坤者,陰也,主母,姑。艮,小男。震,長男。坎,中男。巽,長女。兌,小女。離,中女。凡女命在死絕無氣之地,定為如常人家女也,若在三合,支合,干合,或壬癸,亥子水,及生旺之地,則為淫賤之女,因其水多也。
105.
一路九宮,更辨陽男得失。
九宮者,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等是也,將四時上下之類,若合多少起,便從所得之宮起之:一吉,二宜,三生,四殺,五鬼,六害,七傷,八難,九厄。
106.
人逢建破,妨害尊卑。
凡人之命,犯月破,月建沖者,主妨尊卑。
107.
癸巳與乙卯庚申戌亥,九流之士。
癸巳暗合戊,乙卯旺木,庚申旺金,木被金剋,又庚申,白虎守道,戌亥,天門之象,主九流之人也。
108.
各推前五,祖宗運後代皆知。
年為祖,月為父母,日為妻,時為子息,年前五位知祖,月後五位,知父母門戶,日前五位,知己身妻妄,時後五位知子孫,各推年月日時支,前五位互相推之,則知父母,兄弟,妻妄,子孫,而其臨生旺衰死之地,高下而己。
109.
丙丁多或到深山,陽孤陰亂。
寅乃艮宮,艮為山,寅為丙長生,又主火,為陽孤,寅山火多,即命局丙丁火,或內丁坐寅,主門戶出陽人孤,陰人亂。
110.
己庚同會,女子娉婷。
女命,己庚在旺相,如庚日巳時,或己日庚時,辛月生,主出秀麗娉婷之女。
111.
乙庚旺相之鄉,男子和明進顯。
庚主剛堅,男生之有顯,乙庚合金,坐旺相之鄉,主男有和明進顯。
112.
空中有合,門生虛道閑人。
命局干合,支合,上帶空亡者,主門生虛道閑人。
113
丁巳與丁卯各生,門內官進納。
丁與壬,為德合,故有丁巳與丁卯,丁亥,各主旺者,主門戶出進納官人也。
114.
土居四季見全,而多有田林。
土多生萬物也,辰戌丑未上見己土者,生旺之氣,而有田園。
115.
四柱五行,定於內外。
子午卯酉,定四方也,卯辰巳以東為內,以西為外,酉戌亥以西為內,以東為外,午未申以南為內,以北為外,子丑寅以北為內,以南為外也。
116.
命之前後,陽前陰後五辰,定見家宅禍福。
陽前前五辰為宅,後五辰為墓,陰命前五辰為墓,後五辰為宅,如甲子陽命人,前五辰乃(巳),為宅。後五辰乃(未),為墓。若大小二運,太歲到此二位論生剋門戶,有何災福而言之。
117.
生逢兄弟不相親,終見交爭
此劫為兄弟,如甲見乙為敗財,乙見甲為劫財,即陽日干同行陰干為順,如甲見乙,丙見丁,戊見己,庚見辛,壬見癸等為敗財,陰日干見同行陽干為逆,如乙見丙,丁見戊,己見庚,辛見壬,癸見甲等為劫財,若內戰并刑剋,終見交爭,敗財主兄弟交爭,命局有財多者,不懼。
118.
父子夫婦親外,皆同前法
119.
視於日時,識辨子妻。
日支為妻,時干為子,時支為女。
120.
觀其胎月,知於父母。
受胎之月,為父母宮,胎月之上,推其父母。
121.
巽離旺相,丙丁俱全,足見高明。
巽,巳也。離,午也。丙丁火在巳午之上,為丙祿在巳,丁祿在午,臨祿地旺相,足見高門。
122.
壬癸庚辛,土木同法,亦當貴顯。
餘如壬癸居亥子,庚辛居申酉,戊己居巳午,甲乙居寅卯,當為旺相建祿之地,亦主貴顯。
123.
刑沖破害戊辛多,定出軍人。
戊乃辛之母,金為日虎,旺相也,戊辛人,犯刑沖破害,主為軍人,金主武,戊寅日,辛酉時,或戊申日,辛巳時。
124.
從魁與亥木,丁辛遇太常,酒家利路。
酉從魁酒神,亥登明漿神,巳太乙主酒家,未小吉,太常主酒食,未亥巳見辛丁者,主酒家利路。
125.
亥逢金盛,癱瘓長生。
亥為甲木之長生,逢庚辛申酉,盛旺之金來剋,主癱瘓之疾。
126.
水立金中,門生陰病。
凡壬癸水居申酉金之上,或庚辛居亥子水上,或合巳酉丑金上,或居乙庚合金之鄉,金又生水,主門生陰病。
127.
太沖辛乙無氣,而道士抽簪
卯酉上見辛乙相剋,或臨無氣之地,卯酉乃日月之門戶,又主陰私,而道士抽簪也。
128.
從魁辛乙相加,主還俗和尚。
乙酉見辛卯,辛酉見乙卯,乙沙門,為辛舍,主和尚還俗也。
129.
辛亥來卯上,定生唇缺之人
辛亥生人,有乙卯木日時,謂辛金剋乙木,乙卯木也,主頭面之疾,遭剋缺唇也,辛卯日時有者,是也。
130.
酉上逢丁,後須絕嗣。
酉為門戶,主後嗣,酉為丁隊火剋之,主絕後嗣。
131.
戊己如生四柱,未申中三四同行,必主甘香肥壽。
土主豐肥,又遇長生旺相,主肥壽,戊己土為重厚之物,如到未申長生之地,逢建旺,主有壽也。
132.
庚辛向無火之鄉,出不義軍人孤女。
金主義,若無火制,則不成器,主人不義,庚辛局中上不見丙丁,或下不見巳午火剋,主出不仁不義之軍人孤女。
133.
有氣逢官,定為顯赫。?
如甲乙木在有氣之地,逢庚辛金剋為官星,定主顯赫。
134.
十干五行,見同上法。
餘之天干在有氣之地,逢官剋也是。
135.
癸壬旺中,必須流落。
土為堤防,水無土,主人流落,水多在旺地,多主飄蓬,主性不定而流落也
136.
盛則太過,小則不及。
137.
四清本主俱全,而文武兩升
寅申巳亥,為五行之四長生,干旺清,主文。支旺清,主武。
138.
四柱見之有旺,則門中生貴。
子午卯酉,乃五行旺地,木旺於卯,火旺於午,金旺於申,水土旺於子,陽干清,陰支濁,則主門中生貴子。
139.
季中全犯有氣,而庫藏之官。
辰戌丑未,乃五行庫印之鄉,上見有氣者,而為庫藏之官。
140.
我去刑辰,必主兵法之任。
日支刑年月時支,兵刑之任,年月時支刑日支,則主犯兵刑厄。
141.
乙庚旺相,方外聲名,
金主聲,乙庚合金,若臨旺相之地,而四方之外,有名聲。?
142.
戊癸炎輪,多生禮德。
火主禮,戊癸合火,若在旺相之地,多有禮德。
143.
丙辛真化,水盛陰淫。
水主智,丙辛合化水,在旺相之地,多智陰淫之象。
144.
甲己同交,交之有信。
土主信,甲己合化土,在旺相之地,主有信行。
145.
丁壬化木,旺多仁義。
木主仁,丁壬合化木,在旺相之地,主有仁義。
146.
諸卦吉凶,視於接近。
147.
木中有土,鬼怪當聞
木中有土,戊寅己卯是也,或先見木,後見土,甲辰,甲戌,乙丑,乙未,主有惊恐怪異。
148.
金土安仁,門中虛耗。
仁者,木也。金上安仁,如庚寅,辛卯,或甲申,乙酉昆也,主門中虛耗。
149.
火加金位,孤獨貧窮。
火命人,丙丁者,到申酉之位,主孤獨貧窮。
150.
火到水鄉,女人癱瘓。
火到亥子丑之位,主女人有癱瘓之疾。
151.
巽離同住乾宮,世出冷勞男子。
丙午,丁巳到戌亥之地,則主男子患冷勞之疾,蓋己亥為而沖地擊,丙丁臨旺盛之鄉。
152.
丙壬同居震位,陰陽淫亂之宮。
丙壬生人,遇卯時,謂之人私門,丙,長男也。壬,長女也。卯上謂之私門,凡命中見之,則男女不正也。
153.
木人煙中,疾為下小。
甲乙木到巳午火鄉,謂之木人煙中,主為下小之人。
154.
旺相休囚,問於進退。
155.
壬來朝申有貴官,中女須榮。
壬生人,申為長生,上逢官星,主榮貴,子為中女,子亦為壬之帝旺,主榮貴。
156.
胎月朝時建旺,則祖先富貴。
胎月俱來朝生時,又臨建旺之鄉,則祖宗富貴。
157.
三交四聚,因官而借出其名。
年朝月,月朝日,日朝時,互官鄉祿馬朝拱,自有貴人接引成名,四柱有官祿交馳,貴人接引者,主大貴。
158.
帶刑全申巳寅,定有官刑嗔訟。
寅為功曹,文章書曹吏,巳為太乙,主官訟,申為白虎,主刑,如申巳寅全,則主有官刑訟。
159.
自刑重見,自死自凶。
辰午酉亥,為自刑。若更內戰剋,臨死地,凶也。
160.
子卯相刑,門無禮德
卯為三元之戶,子為水神之元,命見子卯相刑,主無禮德之人。
161.
丑逢戌未犯支刑,肢病難痊。
丑為金墓,戌為火墓,未為木墓,命見丑戌未地支三刑,各持墓之毒元有傷,主四肢之病難痊。
162.
辰卯相加,必有獄刑腰腳。
辰為天罡,主獄事,卯為太沖,主私門,卯木剋辰土,必有獄刑,腰腳之病。
163.
寅來加巳,子孫憂勞熱燒身。
寅木,巳火,謂木人火家之象,寅為陽火長生,剋陽金長生巳,命逢寅巳,主子孫有癆病,發熱也,或有火燒身之病,乃寅刑巳也。
164.
巳立功曹,必見兩宮所失。
乙巳,十二辰中,太乙為尊,被功曹所刑,有犯上之過,有所失也。
165.
午逢丑位,久病內氣之災
午為旺火也,丑乃金墓也,丑午相害,故旺火剋墓中之金,主久病由內氣之災。
166.
丑人炎陽,必有四肢深厄
丑乃金墓也,炎陽,火也,火剋金,如辛丑見丙午火,主四肢深厄。
167.
子臨井宿,須生脾胃之災。
未,乃井宿,子未相害,子旺水臨未土,主有脾胃之疾
168.
未到子鄉,定見尊凶婦厄。
未,小吉也,子,神後也,主婦人及尊人須有厄也。
169.
亥申二勢爭強,不久道路散失
亥申相害,亥,陰賊,申,傳送,主爭竟道路散失之象。
170.
建逢酉戌剋戰,鬼賊門病終憂。
酉為門戶,逢戌火之墓,而剋旺金,主門房有鬼賊,小人相害也。
171.
旺中有卦本全,而出自清名。
如亥卯未生春,巳酉丑生秋,寅午戌生夏,申子辰生冬,土生於辰戌丑未也,五行各得其局者,謂各有本卦全者,有氣旺相,乃富貴之人,清名而出也。
172.
五卦頗同,文武兩班自顯。
水木,主文,金火土,主武,如各得本卦,主貴顯,如木人,得亥卯未,或寅卯木。
173.
分三辨五,旺相兩名,死囚休廢,為卑賤也
分三主,辨五行,論旺相富貴,死囚休,為卑賤也。
174.
子來合丑,宮觀閑人。
子丑相合也,子為華釋之宮,丑為雲室之人,子人合丑為逆,為宮觀閑人。
175.
丑到子鄉,復為貞吉。
丑人合子,順也,為貞吉。
176.
亥朝寅位,滋養外人。
亥為木之長生,寅為火之長生,木生火,寅亥合,又亥藏壬水,滋甲木,但亥人合寅馬逆,故滋養外人。
177.
寅人天宮,顯然之兆。
亥為天宮,寅人就亥水滋長之兆,寅人合亥,順也。
178.
天魁到卯,破敗土田。
天魁為戌也,藏辛金,剋卯藏乙木,主破敗田土,故戌合卯為逆。
179.
木人天魁,復為吉兆。
卯合戌,為順,主吉。
180.
酉朝罡上,金土兩合。
酉金合辰土,相合為金。
181.
罡到金中,和中有訟。
天罡,辰也,金,指酉也,辰中有乙木,酉中有辛金,辛金剋乙木,故辰酉先和而後訟。
182.
巳刑傳送,道路長行。
申,傳送,為道路,巳刑申,則主道路長行也。
183.
申到巳中,行人返復。
申,金也,巳,火也,申合巳,逆也,故於人返復。
184.
未午合,分得失,未吉午凶。
未逢午,則吉,乃土逢火生也,午逢未,則凶,乃午火見未土,而晦帶。
185.
全逢下剋,四親孤,尤忌二尊。
支剋干,謂下剋,如甲申,戊寅,若四柱均俱下剋上,主父母,兄弟,妻,子孤暌,尤忌父母。
186.
復剋於上,多常退陰人小口。
干剋支,如庚寅,丙申,若四柱均俱上剋下,主常退陰人小口。
187.
三來剋下官嗔。
若四柱中有三干剋支者,主官中嗔訟。
188.
三制上時鬼賊。
若四柱中有三支剋干者,主有鬼賊之害。
189.
二上二下同類,則慮妻財之事。
若四柱有二干剋支,二支剋上,互相交剋者,則尤妻財也。
190.
一剋論於勝負,尤分彼我之情。
以日干為我,日支為彼,我剋彼,則吉,彼剋我,則凶。
191.
四時分辨吉凶,災福自然明矣。
四時者,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辨其生旺休囚,則明其禍福矣。
192.
干要天分,支言十二用。
天分十干者,甲夷,乙齊,丙楚,丁蠻,戊韓,己魏,庚秦,辛冉趙,壬燕,癸狄,寅燕,卯宋,辰鄭,己楚,午周,未秦,申晉,西趙,戌魯,亥衛,子齊,丑吳。
193.
地理山罡,足見清濁之用。
子寅辰午申戌為陽為山罡,丑卯巳未亥為陰為地理,陽支清,陰支濁。
194.
大小凶衰,四神吉者,更兼蒿里。
四神吉者,乃甲丙庚壬,蒿里者,乃墓神,辰戌丑未也。
195.
上推日月山河,中見人之內外。
甲主日,乙主月,丙主天上,丁主地下,戊主山,己主城,庚主國,辛主人,壬主水河,癸主海。
循環八卦之內,總推各該五行。
將十神言其面色。
甲青,乙碧,丙赤,丁紫,戊黃,己紅,庚白,辛淡白,壬黑,癸綠。詳日時之上,言其面色也。
197.
地支神見,身貌俱詳。
支神生旺為大,休囚為小,卯酉為瘦,子午為雄,
干傷頭面之災,支損者四肢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