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才合婚法
起源:
自古命书,向无合婚之说。魏晋以后,西方异族大量进入中原,到了唐代,异族向唐王室及大臣们求婚者很多,于是唐太宗命吕才造了一个合婚表,用来堵住大批异族人的嘴,减少与他们的通婚。所以唐朝这个吕才合婚法,又称为“减蛮经”。当时的目的十分明确。
(注:《星平会海》曾在合婚神煞篇后另加按语说:“尝闻古命书无记载合婚之理,乃唐太宗为西汉以来,远方来婚不绝命,吕才设此术以愚惑之,名曰“减蛮经”,其法不可全信,姑录供知者察之”。)
吕才合婚法又叫“三元合婚法”、“宫度合婚法”,是根据九宫年命排列的合婚图。按照出生年柱男几宫,女几宫,看其相合。
男女依据宅命两相配合,上应天星,分为八类婚姻,即延年,生气,天医,伏位,六煞,五鬼,祸害,绝命。
延年婚主长寿有福,男女和谐,积德积庆,终生安康,上吉之配。
生气婚主多子多福,儿孙满堂,子孝孙贤,有福有禄,上吉之配。
天医婚主无灾无病,一生平安,儿女和睦,无奸无盗,上吉之配。
六煞婚主化险为夷,夫妻和顺,虽富不达,丰衣足食。寻常之配。
祸害婚主遇难可解,逢凶化吉,坎坷劳碌,可保小康,寻常之配。
伏位婚主一生平淡,有子有女,团圆和气,无惊无险,寻常之配。
五鬼婚主口舌是非,生活不宁,邻里不和,时有官司,次凶之配。
绝命婚主平生坎坷,生世艰辛,东离西走,家遭凶祸,大凶之配。
上婚,主子孙昌盛,家宅平安;中婚为中吉,虽然有不吉因素,但是无大妨;如遇下婚,就要进行趋避。
合婚法是很复杂的,尤其是在现在社会。这里介绍的吕才合婚法仅仅供参考。
三元九运
相传在黄帝时期,即由天皇氏制干支,伏羲氏作甲历,创建了中国的历法(现在的太阴历)。从黄帝纪元起,到现在已历78个花甲。一个花甲60年,为一元。三元为180年,分上元、中元、下元。一元分三运,一运为20年。
一元:一个花甲60年为一元;一元分三运,一运为20年;
正元:三个花甲180年为正元;正元分上元、中元、下元,又叫三元。每一正元有九运;
大元:三个三元540年为一个大元,我们现在的元运是一个大元中的最后一个正元,即1864年—2043年。
小运:20年为一个小运,三个甲子三元共180年,分为九个小运, 即:一白运、二黑运、三碧运、四绿运、五黄运、六白运、七赤运、八白运、九紫运。九运周而复始,循环不息。
现将最近“三元九运表”列出:
上元
一运1864年--1883年(甲子年至癸未年);
二运1884年--1903年(甲申年至癸卯年);
三运1904年--1923年(甲辰年至癸亥年)
中元
四运1924年--1943年(甲子年至癸未年)
五运1944年--1963年(甲申年至癸卯年)
六运1964年--1983年(甲辰年至癸亥年)
下元
七运1984年--2003年(甲子年至癸未年)
八运2004年--2023年(甲申年至癸卯年)
九运2024年--2043年(甲辰年至癸亥年)
上元
一运2044年--2063年(甲子年至癸未年)
。。。。。。(如此循环)
宫度合婚图
看男女婚配的质量,方法很简单,先看一表男女出生年的九宫度数,再查表二的男女九宫度数组合的结果,如1982年男跟1986年女的婚姻,查出他们的九宫度数分别是9和1,在看其组合19或91,结果婚姻组合是上等婚姻福德类,其实就是8类婚姻中的第3类。
表一:三元男女事婚定局表
上元
中元
下元
年 柱 干 支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一
五
四
二
七
八
甲子
癸酉
壬午
辛卯
庚子
己酉
戊午
九
六
三
三
六
九
乙丑
甲戌
癸未
壬辰
辛丑
庚戌
己未
八
七
二
四
五
一
丙寅
乙亥
甲申
癸巳
壬寅
辛亥
庚申
七
八
一
五
四
二
丁卯
丙子
乙酉
甲午
癸卯
壬子
辛酉
六
九
九
六
三
三
戊辰
丁丑
丙戌
乙未
甲辰
癸丑
壬戌
五
一
八
七
二
四
己巳
戊寅
丁亥
丙申
乙巳
甲寅
癸亥
四
二
七
八
一
五
庚午
己卯
戊子
丁酉
丙午
乙卯
三
三
六
九
九
六
辛未
庚辰
己丑
戊戌
丁示
丙辰
二
四
五
一
八
七
壬申
辛巳
庚寅
己亥
戊申
丁巳
表二:男女九宮度数表
中元六十花甲男女宫命表1924-1983
甲子
1924
男四女二
甲申
1944
男二女四
甲辰
1964
男九女六
乙丑
1925
男三女三
乙酉
1945
男一女五
乙巳
1965
男八女七
丙寅
1926
男二女四
丙戌
1946
男九女六
丙午
1966
男七女八
丁卯
1927
男一女五
丁亥
1947
男八女七
丁未
1967
男六女九
戊辰
1928
男九女六
戊子
1948
男七女八
戊申
1968
男五女一
己巳
1929
男八女七
己丑
1949
男六女九
己酉
1969
男四女二
庚午
1930
男七女八
庚寅
1950
男五女一
庚戌
1970
男三女三
辛未
1931
男六女九
辛卯
1951
男四女二
辛亥
1971
男二女四
壬申
1932
男五女一
壬辰
1952
男三女三
壬子
1972
男一女五
癸酉
1933
男四女二
癸巳
1953
男二女四
癸丑
1973
男九女六
甲戍
1934
男三女三
甲午
1954
男一女五
甲寅
1974
男八女七
乙亥
1935
男二女四
乙未
1955
男九女六
乙卯
1975
男七女八
丙子
1936
男一女五
丙申
1956
男八女七
丙辰
1976
男六女九
丁丑
1937
男九女六
丁酉
1957
男七女八
丁巳
1977
男五女一
戊寅
1938
男八女七
戊戌
1958
男六女九
戊午
1978
男四女二
己卯
1939
男七女八
己亥
1959
男五女一
己未
1979
男三女三
庚辰
1940
男六女九
庚子
1960
男四女二
庚申
1980
男二女四
辛巳
1941
男五女一
辛丑
1961
男三女三
辛酉
1981
男一女五
壬午
1942
男四女二
壬寅
1962
男二女四
壬戌
1982
男九女六
癸未
1943
男三女三
癸卯
1963
男一女五
癸亥
1983
男八女七
下元六十花甲男女宫命表1984-2043
甲子
1984
男七女八
甲申
2004
男五女一
甲辰
2024
男三女三
乙丑
1985
男六女九
乙酉
2005
男四女二
乙巳
2025
男二女四
丙寅
1986
男五女一
丙戌
2006
男三女三
丙午
2026
男一女五
丁卯
1987
男四女二
丁亥
2007
男二女四
丁未
2027
男九女六
戊辰
1988
男三女三
戊子
2008
男一女五
戊申
2028
男八女七
己巳
1989
男二女四
己丑
2009
男九女六
己酉
2029
男七女八
庚午
1990
男一女五
庚寅
2010
男八女七
庚戌
2030
男六女九
辛未
1991
男九女六
辛卯
2011
男七女八
辛亥
2031
男五女一
壬申
1992
男八女七
壬辰
2012
男六女九
壬子
2032
男四女二
癸酉
1993
男七女八
癸巳
2013
男五女一
癸丑
2033
男三女三
甲戍
1994
男六女九
甲午
2014
男四女二
甲寅
2034
男二女四
乙亥
1995
男五女一
乙未
2015
男三女三
乙卯
2035
男一女五
丙子
1996
男四女二
丙申
2016
男二女四
丙辰
2036
男九女六
丁丑
1997
男三女三
丁酉
2017
男一女五
丁巳
2037
男八女七
戊寅
1998
男二女四
戊戌
2018
男九女六
戊午
2038
男七女八
己卯
1999
男一女五
己亥
2019
男八女七
己未
2039
男六女九
庚辰
2000
男九女六
庚子
2020
男七女八
庚申
2040
男五女一
辛巳
2001
男八女七
辛丑
2021
男六女九
辛酉
2041
男四女二
壬午
2002
男七女八
壬寅
2022
男五女一
壬戌
2042
男三女三
癸未
2003
男六女九
癸卯
2023
男四女二
癸亥
2043
男二女四
表三:男女九宫度数组合成的婚姻类别
男女宫命表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上等婚
生气
一 四
四 一
二 八
八 二
三 九
九 三
六 七
七 六
天医
一 三
三 一
二 七
七 二
四 九
九 四
六 八
八 六
福德
一 九
九 一
二 六
六 二
三 四
四 三
七 八
八 七
中等婚
游魂
一 六
六 一
二 九
九 二
三 八
八 三
四 七
七 四
归魂
一 一
二 二
三 三
四 四
五 五
六 六
七 七
八 八
绝体
一 七
七 一
二 三
三 二
四 六
六 四
八 九
九 八
下等婚
绝命
一 二
二 一
三 七
七 三
四 八
八 四
六 九
九 六
五鬼
一 八
八 一
二 四
四 二
三 六
六 三
七 九
九 七
男女合婚分为上等婚、中等婚、下等婚三种情况:
上等婚:生气、天医、福德
主子孙昌盛,不忌讳月家、狼籍、破败、孤辰等煞。就是说:只要是上等婚,则对其它方面的事情,可以不再理睬,比如:属相相犯、命里相犯均可不予考虑。
中等婚:游魂、归魂、绝体
如果是中等婚,量轻量重言之,如若月家吉星多,凶星少,则可。就是说:中等婚在生活之中难免波折,但是,凶少吉多,如果属相相犯、命相犯,最好避之,如若已经婚配,则双方当需谨防破裂和家中其它事情生发。
下等婚:绝命、五鬼
下等婚男女双方均有忧愁,如若属命又相犯,则可能一方早亡,可以讲:下等婚是不该和配的婚姻,这种婚姻的生活里是凶多吉少。说明一点:夫妻双方长期分居者,不受此限,但是,往往一旦长期合居,则有事情生发。合婚十全者寥寥,只要二命神煞相抵能中和,则足矣。
俗云:“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所谓姻缘前世定,缘善缘孽,是非难解。何况时代在变,甚多婚姻古礼随之而弃,如聘金之规等,今日所重者,反为血统、健康、品性。钻研命理者,如仍坚持合婚之说,愚惑求访门外者,乃非道德,更属不智,实不察合婚之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