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学上的“重拜”是指除了亲生父母外,再拜认其他人为父母亲,或由其他人养育代行父母之责。它包括送养、寄养、随母改嫁、继母、二姓、、出继、兼挑一房等,包括弃婴、入赘,这些在八字中都有结构上的特征。至于拜干妈、干爹、寄名等虽然也属于重拜,但是在八字上的体现比较无序,有的有重拜的特征,有的根本看不出来。这也是有原因的。
“重拜”八字有不少特征(仅见一、二特征是不能断定的),内容很丰富,不是一、二篇文章所能论述清楚的。本文从大量“重拜”八字中挑选出有代表性的几例,试图通过对其命运的叙述,与大家共同探索其中内涵的命运规律。
1.命运的必然性一定要表现
男命: 1977年六月三日
八字:丁巳 丁未 丙子 辛卯
大运:丙午 乙巳 甲辰
这是笔者庚辰年九月的预测实例。此造母亲黄氏自小送养,论嫁时,招张姓为上门女婿,当初约定长子随母姓黄,次子随父姓张。天遂人愿,他们生了二子一女。不料,祸从天降,次子在广州打工时于庚辰年八月从工地高处摔下,不幸身亡。这样本造就是黄、张二姓一根苗,兼奉两家香火。以上现象仅用喜忌神是不易看出来的,我们用断语连珠方法来看:
1 “年月旺而运强,过房入舍”。丙生未月,年月一片比劫,旺强可知。前运丙午、乙巳又是比劫旺运。
2、“比劫重重损严亲”。柱无脱泄之神,克父之兆。
3、 “年月天干伏吟,为养子或兼挑一房”。年月丁火伏吟通根年支,伏吟有强体现。特别是劫财丁火伏吟可断“二姓”或“兼挑”(有以甲丁二字构成神位者,意指丁为灯烛)。
4.重见太岁曰重元星,主过房、寄生、螟蛉之子。
5、“化之假者,异姓孤儿” 。 “合在无力之乡,二姓三名”。 丙日合辛干为水,在未月水无力之乡。或曰衰乡;或曰假化。
“财临生库破生宫(根),兼奉两家宗祀”
丙以金为财,年上祖辈宫位逢财之长生,巳中庚金是唯一之财根,在众劫围克之下,祖财消融,财破根不立,兆示兼挑一房。亦主出生时家境贫寒。
命运捉弄人,既然他兼挑一房,为何还要安排一个弟弟来世间匆忙走一趟,让人徒增悲伤。本造未出生时,父母的约定已注定了他的命运是张氏血脉黄氏姓,而他出生的时间正是二姓的八字,甚至是兼奉两家宗祀的命造。因为 “兼挑”是其命运必然性的发展趋势,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必一、一扫除障碍。其弟的存在使“兼挑”不能成立。因此其弟的夭折,除了自身的命运外,本造命运的必然性趋势是个关键因素。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人为干预,“兼挑”的必然性一定要表现。本造事后预测,失去了命运留给其弟的化解机会,深为惋惜。
2.命运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
女命:1954年十二月九日
八字: 甲午 丙子 癸亥 癸亥
大运: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本造的娘家是笔者从前的邻居,笔者对她家的情况很熟悉。她的送养是在偶然的情况下发生的。她家在县城,当时有四姐妹,父母决定将她六岁的姐姐送给人做养女,当别人来认领时,她姐姐哭着不愿去,还躲了起来。她当时五岁,以为是什么好玩的事,自告奋勇说:“姐姐不去那就让我去吧。”于是父母就将她送养了。那是一个偏僻的山村,因为养父母对她很好,她就一辈子呆了下来,招了上门夫婿。农村的劳作,经济的贫困,一生饱受艰辛。
本造癸生子月,比劫林立,旺水难制,赖甲木泄水。地支子水凭当令之威,挟二亥之势冲击午火(离祖岁月逢冲,年支月冲有异母),午中丁火偏财严重受伤,财破根不立,有送养之兆。偏财在年位受冲克,有克父之兆。天干二癸齐克失令无根之丙财,而甲木不能援,是为“逐马逢马,劳苦千般”(马为财,比劫为逐马神,见财必夺)。兆示其财来不聚,求财困难,人生艰辛。因子午冲,水势更旺,使甲木飘浮,致使水势散漫,日主身旺无依,只能离祖。本造财是够衰的了,而印星一点不见,印来也不能活,四支皆印死囚之地,不但克泄交加,而且无原神。这叫印陷、印绝。“财衰印绝,幼出娘门。”所以,送养是必然的。(你说本造印为喜用吗?为何癸酉、壬申运无起色。你说印为忌吗?则有高学历,好工作。二者都不符。法无定法,得道乃真。)查大运也很背,本造喜行东方木地,而运自北方发起,初运是旺人入旺乡就不好了,再行西方转南方,一辈子行不到东方运。所以一生劳碌,自今仍在劳作。从命局可看出其夫能力差,而且很明显是夫家冷落的命,与其夫事实十分吻合,不再赘述。总之,其人生历程与命造是相符的。
本造的送养从表面上看是在很偶然的情况下发生的,但是从命局对照一生经历看又是必然的,我们暂且抛开调整和改造命运的说法,仅就人生命运的规律上来说。命运有其既定的发展趋势,这一趋势就是必然性,如本造的“送养”就是其命运的必然性。而在命运进展的必然过程中,都是通过许多看似无意的偶然的形式实现的,也就是说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在人生的经历中,凡存在偶然性的事件其背后总是隐藏着命运的必然性。
3、不同的八字,相同的经历
兄造:1906年七月二十七日
八字: 丙午 丁酉 壬戌 癸卯
弟造:1910年十一月十五日
八字:庚戌 戊子 乙卯 戊寅
这二造是易友黄积钿先生拿来和笔者讨论的。黄积钿先生年过花甲,有三十年的从业地理经验,在当地口碑很好,他对命理也有研究,这二造是他今年初在为人验旧坟时收集的。
兄7岁、弟3岁时,壬子年父亲去世(兄造年柱偏财父星逢流年天克地冲),兄弟俩随母改嫁到外乡,及至长大成人,他们又回到祖籍。兄于85年去世,弟今年97岁仍健在。兄弟二造在结构上有许多共同点:
1、财星两透一通根
2、独印当令
3、年支坐财克月令印
4、月令印被财盖头克
5、月令印被日支刑害
6、全局四财一印星
7、兄天干财与比劫相战,弟造干支财与比劫相战。
同胞兄弟其父母命造自然相同,兄弟命造虽然不同,但是有相同的“重拜”结构,“重拜”的命运经历相同。和上一女造相对照,除了二人时辰先后差别外。可以看出父母命造对她们重拜经历的不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毕竟这关系到父母本身之事。
4、相同的八字,不同的经历
《成功之路》最后一期所载,凌谢冰先生写的“父母重亲八字信息补充”一文中有造女命:戊午 甲子 己未 甲子 。 文中说:“其父母离异,各自又结婚。”(蔡:约在6、7岁时)凌先生用这个八字说明:月柱干合支冲的八字结构,父母必有重亲。凑巧在何梦孙先生著作【特奇命稿】书中有例“寄养”的女命与此八字完全一样:
女:1978年11月24日子时
戊午 甲子 己未 甲子
“ 此女生下后抱养给别人,是养父母带大的”。何先生作了如下3点解析:
浅析:1、四柱乱斗,家风不正。 2四柱乱斗,不仁不义 3、四柱乱斗,不利六亲。
【特奇命稿】收集了300多例命稿,异彩纷呈。此例解析太笼统了。我们不了解这二命的其他资讯,已知她们都是重拜父母,笔者就此提出几点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
四柱冲克过剧,很不稳定,不是好命造。时柱和月柱伏吟并力冲克年柱,而且年柱是喜用神,年支是印星,有父母不吉和离祖、离乡之兆。这是“冲天煞”结构,多主年柱运限有灾。
日主己土有二甲争合,是谓合而不合,化而不化。凡日干与月干或时干有合、争合是重拜信号之一。
年支午中丁火偏印星,受月支子水冲克;日支未中丁火印受两子夹克,地支是两组丁癸相战之结构。兆示两母两父以及父与母不和,难合。
两甲夹克日主又通根日支未,未为杀库,日主己土和七杀乙木同藏在墓库(其意义类似六爻卦的随鬼入墓),是谓 “夹煞持丘骨肉离”。兆示少年期有身灾或家灾。(它和双财夹日坐官杀的结构都是品字形夹日)。
上述可知,这是“重拜”八字。那么为何两人重拜的表现形式不同呢?我们先看一句古断语:“财多害印少丧母,母不贞洁必重嫁。”(古称多婚为不贞洁)这里“害印”是命运必然性的发展趋势,而表现形式有:丧母或母改嫁两种可能,这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亦为不确定性)。但是,无论发生哪种偶然性,都是“害印”必然性的表现,而且都是发生在母亲身上,母亲有自己的八字,如果母是短寿命则“丧母”、如果母是多婚命则“母改嫁”(这句断语很准)。本女造可照此原理类推。这是命运表现形式的偶然性,这种偶然性给命理学研究带来不少困难,是命理预测学局限性的重要原因,它使“百分百”的主观愿望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但是它也给我们带来了好处,使我们趋吉避凶的理论得以成立,它给我们让出了一条化解凶灾的道路,使命运的人为调整得以生效。
大凡“重拜”之命均有不同程度的父母灾害信息或者本身灾害的信息,掌握其命运必然性的发展趋势,利用命运的偶然性规律:人为设置偶然性人、事、物,顺泄其势;或者干扰其运行程序,化解气场冲突,以规避凶灾的发生。此乃造命之法。这方面古人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福建 蔡一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