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代左丘明所著《国语·晋语四》记:“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十二姓反映了远古黄帝部落的十二个胞族。十二姓之中,惟独鸡是十二地支的成员。
古代计时器尚未发明,早晨的鸡鸣一声,向人们报告新一天气开始,它不仅是庄户人家的时钟,也是公共生活的时钟。战国时代,著名的函谷关,开关时间就以鸡鸣为准。落魄而逃的孟尝君,面对大门紧闭的关口,担心后面追兵到,食客中有会口技者,学鸡鸣,一啼而群鸡尽鸣,骗开关门。这个故事被司马迁写入《史记》,传为熟典。
古代汉族有“杀鸡”的岁时风俗,流行浙江金华、武义等地。每年七月初七,当地民间必雄鸡,因为当夜牛郎、织女鹊桥相会,若无雄鸡报晓,便能永不分开。
山东一些地区有“抱鸡”的婚俗。娶亲时,女家选一男孩抱只母鸡,随花轿出发,前往送亲。因鸡与“吉”谐音,抱鸡图的是吉利。另外,在古时有一种留“长命鸡”的习俗。临近娶新时,男方要准备大红公鸡一只,女方准备一只肥鸡,母鸡表示新娘为“吉人”。出嫁时,女方所备的公鸡一定要由自己未成年的弟弟或其他男孩抱着,随花轿出发,并要在公鸡未鸣之前赶到男家。人们认为公鸡不睡觉,而母鸡不睡,寓以气势压倒公鸡。然后,男方将公鸡交给抱鸡人,将公鸡、母鸡一同拴在桌腿上,并不时打公鸡,直到公鸡有气无力,这是妻子制服丈夫的象征。之后,这两只鸡不得杀掉,故称长命鸡。而在浙江一带有流行“宰鸡”的婚姻风俗。新郎去新娘家迎娶,女家则在地上铺一块白布,让新郎在上面宰鸡,鸡血不能滴在白布上,否则滴几滴几罚杯酒巴。杀鸡时,女家故意相撞新郎,但有经验的新郎则能应付自如,不让女方得逞。
云南大理地区的白族流行“鸡米礼”的风俗。鸡米礼分鸡米单礼和约米双礼两种。单礼为一只公鸡和一坛米酒;双礼为两面三刀只大公鸡,一坛米酒,一坛谷种。这是嫡亲或姻亲之间在出生、结婚、盖房时互送的礼品。
旧时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流行饮鸡血酒的交际风俗。在结拜兄弟时,为了表示亲如手足,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人们宰一只雄鸡,在每碗酒里滴几滴鸡血,对天发誓,然后将血酒一饮而尽。
土家族称踢毽子为“踢鸡”。春节时,男女青年一起踢“鸡”,一人将“鸡”踢起,众人都去争接,接到“鸡”的人,就可以用草去追打任何人。而男女青年往往用草追打自己的意中人。以后“踢鸡”就成了谈情说爱的媒介。
农历十月一日,河南一些地方要杀鸡吓鬼。传说是阎王爷放鬼,至来年清明节收鬼。民间以为鬼怕鸡血,鸡血避邪,故于十月一日杀鸡吓鬼,以使小鬼不敢出来。俗语称:“十月一日,杀小鸡儿。”